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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行为规则课程为什么重要?


贯穿于本书以及附属于本书之上的课程之中的理念将统治着你的全部职业生涯。在这儿你将学到你赖以为生的规则以及你如果忽略它们将得到的结果。其它课程更为直接教授如何解决你委托人的麻烦。这门课程则是为解决你的麻烦而开设。除非你在一个法律缺失、律师严格管理或以此相似的地区工作,否则你而不是你的委托人就将马上从此处所学中受益匪浅。而你的委托人将间接受益。

这一课程的主题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探讨。

当你职业生涯处于危险境地之时,也许最重要的就是那些约束你职业行为的准则。在个人能力、费用、营销、机密、利益冲突、交流、以及律师-代理人关系等领域之中,你应该怎么做,你会如何运作——能相信你的行为不会使你面对纪律委员会、导致你陷入民事诉讼、招致法庭的制裁,罚没你的收费,以及伤害你的声誉吗?甚至问这样一个问题都应该足以事先提醒你法律道德规范中的道德并非仅仅是关于如何做一个好人。它同样关涉到如何成为一个职业性的成功律师。这是因为律师业务受到重重的规范,比如银行业,安全业,以及制药业等等。这类规范正变得越来越复杂。它们已经致使一个新词的诞生了——律师管理法——这是为了避免被“道德”一词所愚弄进而相信这一领域基本上是关于如何获得喜欢或尊敬。

你极有可能犯两个错误。首先,不相信行为的正确方式——对委托人,法庭,对手或者同事——将会是直接而清楚的。当然,有时候它确实如此。但是,当然,无需别人用1000页的长篇大论来教导你在职业生涯中不要撒谎,不要偷盗。这里的规则经常不是不证自明的;它们甚至可能是违反直觉的,在它们的运作过程中是巧妙的且难以捉摸的。其次,不要设想你所供职的法律事务所将为你提供足够的保护以避免你犯下错误。良好的法律事务所却是有一些发现和避免不恰当行为的机构。但是,它们并非完美无缺,而恰当地行为的义务是广泛的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授权方面。每个律师的个人责任并不能都寄望在一个老板的身上。最后,你将为自己负责。

第二个观察有关律师管理相关法律的视角是职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律师们强加在他们自身的规范以及其他规范律师的规则,概言之,有助于界定整个职业的性质和工作,进而规范我们法律机构的行为,提高我们社会正义的质量。

例如,一条允许律师广告的规则将会影响到律师共同体中个体成员的行为。但它可能同样会影响到法律服务收费的标准,影响到人们是否使用律师以及多大程度上来使用律师。同样地,一条禁止或要求律师泄漏某些有关委托人的信息以保护其他人免受伤害的规则将会控制律师们的行为,但它仍然会影响到委托人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使用律师,还会影响到委托人将会给律师提供什么样的信息。简言之,几乎每条规则,无论其来源如何,都会产生超出单纯的责任或行为的社会政治结果,虽然对于这些社会结果本身以及应避免还是鼓励这种社会结果上经常有强烈的分歧。

当你即将进入律师业务之时,你可能对“我该怎么做”以及“我如何可以避开麻烦”等诸如此类问题比问“如果一条特殊规则一种或其他种见解运用于美国的800,000执业律师将会对社会和公平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更有兴趣。后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同样亟待解决的话也是非常重要,它一定会在你的职业生涯中被不断提出。本书的许多读者总有一天将会处于一个要求他/她们提出更广泛的问题的位置。毫不奇怪,许多律师已经深切地感受到律师规范领域的这类难题。他们富于直觉地看到对于它们的决定将改变他们的职业生活。

同样都是问题,执业律师对于第二种问题的回答却形成如此不同的意见,有时甚至大相径庭,这是什么原因?一部分是因为要回答此类问题,我们必然诉诸于比内涵差异很大的“道德规范”更为基础的政治和伦理价值。而且,当然,不同人的政治与伦理价值可能相差甚远。在提出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忠实于我们想保护的利益。是全社会的利益?是律师职业共同体的利益?我们已经拥有的或期望拥有的律师在执业中的利益?我们所服务的委托代理人的利益?我们合伙的?我们自己的?忠实地回答也许不能使律师业与社会公众亲密无间,但对于律师而言,它也许有助于缓和经常出现的根深蒂固的美国式怀疑。在历史和大众文化中追溯这种态度的人是LeonardGross,公众讨厌律师:为什么我们应该在意?29SetonHallL.Rev.1405(1999)。

在回答这里所提出的问题中,法学院和法律训练有些时候被认为是鼓励而不是抑制自我利益意识。你对这些问题的许多回答将随着你的变化而变化,你在进法学院之前到你毕业离开法学院五年以后这段期间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非常不同的。

我说规制律师管理的规则可以从三个视角加以讨论。迄今为止,我已经列出其中的两个。第三个视角是律师工作对于从事此项工作的人的影响,也就是角色的自我影响。比如,一项要求沉默的规则尽管意味着这将致使这些遵守它的人遭受不公待遇招到伤害。作为普通的男女,我们都会认为防止对他人的不公是值得赞美的。而作为律师,我们可能被禁止这样做。我们如何调和对立的双方,不是从智识上或理论上,而是从个人,从我们自己来解决这一问题?相似的一点是这样一条规则,即要求奋力追求实现他们委托人的法律诉求,即使这类目标(或为实现它们的法律策略)违反了律师的伦理。或者考虑一下常常批评的法律事务所所提倡的个人品质与在个人和家庭生活所鼓励的个人品质之间的这种分裂。你是否为了在职业环境中生存下去而不得不学习那些可能使你在社会与家庭中明显使人不悦的行为——除非你也懂得了如何“将它们滞留于办公室”?一个律师的外行亲戚的通行反驳语是“哦,不要像律师那么说话!”

本书中的许多主题将融入于有关自我角色影响的讨论之中。虽然我希望你能够在课堂中将这类主题提出来,但,当然,在你们的执业中自我反映出自己的价值出来。现在开始!
……还有我的案例书“哲学”

这是本书的第六版,1982年我开始撰写第一版。每一版的期间每周我会花一至两个小时来构思下一版。当你长期与案例书亲密接触,你就会对案例书是什么以及可以是怎样思考良多。

本书的首要功能在于提供信息,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头。最小的编辑任务将允许我收集一些好的案例以及其他材料,整理它们,理顺其中的逻辑,增加缺漏的注释和问题,以及将结果放置于封底。瞧!一本案例书就成啦!

当然,我们必须以这种方式开始,但没有更多可能性(甚至没有要求),我怀疑我会在这一方面持续如此之久。我会厌烦。幸运的是,当我仍然在为本书的主题而服务——教授这门课,更多的是可能!

对于初学者而言,我们争取更为幽默一些,更为多样化一些,更为清楚一些,以及描写得更为动人一些。这项事业注定不可能有Hazilitt散文那般迷人,已不可能有Vonnegut小说的扣人心弦——假如我也已有实现这种目标的天才,在案件中我也将可能展现作品的不同脉络——但是案例书毕竟是一本书,而且应该尽可能有良好地个人化地,创造性地展现出来。

因此,你可能发觉我对本书所贡献的语调和语态(甚至一些编撰材料的选择)不同于你通常在此类型所碰到的其他书籍。这使得本书成为我自己的。

法律职业是一种故事叙述者和故事的文化。HarrisonTweed,纽约市律师协会主席,曾经这么写到:

我对律师评价甚高。即使他们的所有缺陷,他们的优点之和胜过其他任何行业或职业之优点。与其他绝大多数人相比,他们更容易一起工作和玩乐,更好的战斗伙伴,以及更好的酒伴!

这些话事实上被铭刻在律师协会总部的墙壁之上。作为一个年轻的律师,我想Tweed先生说出这么堂而皇之的话,如果不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话,就是有些过头了。在我生命的那段时间里,我倾向于同意在乔治•伯纳德•肖的歌剧“医生的困境”中主角所说的“所有的职业都是共同反对外行人”。对于某些范围而言,我仍然发现Tweed是有些过分的,虽然没有像我刚开始时那般激情洋溢,而且肖是恰当的,尽管略为夸张。

但是Tweed有一个要点是对的,这个职业和它的成员都醉心于学习,还有它们的故事是引人入胜的。与任何一种文化一样,理解它需要浓厚底蕴。如果我们想要真实地理解律师,我们就需要了解社会中的律师的成千上万的小事而不能仅仅了解两三件大事。而这本书并非关于律师或法律机构的社会学研究,我已经试着将当前一些大事融入于材料之中,并且提供一些注释案例——真实的小故事——用一些特殊的主题力证诸多变化。我相信这些将使得律师实践的文化对你而言更为真实,并进而更有助于你理解所界定的规则。最后我邀请你阅读本书。哪些地方是迟钝的?哪些地方是不错的?如何使本书得以改进?你是否在某些地方已经遇到过你认为可以更好地凸现一些主题的故事(无论是真实的或者虚构的)?你可以通过几种方式联系到我。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4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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