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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律师所协办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


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协办,高通律师事务所资助的中国大陆第二届高校间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于2008年11月22-23日在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决赛在学校附近的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举行。本次比赛的参赛队伍将达到16支,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法学院选派学生参赛。
模拟法庭比赛分为初赛、半决赛和决赛,各队将在初赛中分别以控方和辩方的身份参赛两次,前六名将以控方或辩方的身份参加半决赛,半决赛的前两名则进入决赛。半决赛的前三名将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资助参加2009年在香港举行的第七届亚太地区高校间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决赛获胜队将同时获得资助参加2009年在瑞士举行的第二十一届Jean-Pictet国际人道法竞赛。

本次比赛的案例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法律专家拟定,法官由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法及国际人道法专家组成。高通律师事务所的敬云川主任应组织者邀担任决赛的五名法官之一,并在最后的颁奖仪式上发言,鼓励和支持人道主义的传播和实践。

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简介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URC)是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国际组织,他开展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日内瓦公约》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章程,其主要工作是向武装冲突受害者提供保护和帮助,促进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和实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现任主席各布•克伦贝格尔,曾任瑞士联邦政府负责外交事务的国务秘书。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工作遍及全球80多个国家。由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人道服务领域方面的杰出贡献,其自成立以来曾四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1990年,该组织还被授予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席位。

2002年11月国际委员会主席克伦贝格尔访华,受到国家主席、中国红十字名誉会长江泽民的接见。2005年7月20日,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和国际委员会主席签署了东道国协议,决定在北京开设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同日,胡锦涛主席会见了国际委员会主席一行。2005年9月初,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在京正式成立。

二、 国际人道法及本次比赛案例和安排情况
国际人道法是规范战争行为和保护武装冲突受害人的国际法的分支,其核心条约包括《日内瓦公约四公约》及其协定书。迄今为止,《日内瓦四公约》是唯一被所有国家所接受的国际条约。中国由1952年批准了公约,并于1983年批准了公约的协定书,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第一个批准协定书的国家。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5月,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国红会会长彭佩云女士,副会长江亦曼女士被任命为国家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

本次比赛的案例系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专家拟定。案件事实均为假设,国名,地名和人名也均为虚拟,内容涉及有关国家因种族问题而引发内战,从而发生了战争罪等问题。 模拟案件经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和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审议,不涉及和针对任何现存的国际冲突和国家。

本次比赛分为预赛、半决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全部预赛和半决赛将在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官由国内外人道法专家组成。为了提高比赛的客观性,组委会希望决赛及颁奖仪式能在真是的法庭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决赛定于11月23日(星期天)下午举行,裁判包括:王巽廉先生,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Richard Desgagne 先生,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地区法律顾问;Roderick先生,澳大利亚律师,曾在西南政法等多所高校任教;敬云川先生,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决赛大约耗时90分钟。颁奖仪式定于下午4点半开始,大约耗时90分钟。出席颁奖西式的外宾有:Thierry Meyrat先生,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上述决赛裁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其他代表一至两名以及有关使馆(瑞士、德国)官员。中方嘉宾包括:中国红会副会长苏菊香女士和人民大学法学院领导等。

文章来源:http://www.cclawyer.com.cn/web_files/articleDetails.aspx?ID=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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