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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七百四十名农民工高兴返乡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全国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欢乐气氛,但在淮安某教师公寓建筑工地,近千名农民工因未能拿到年底的工资回家过年而群情激愤,数百名农民工兄弟因此而集体上访。不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这些农民工兄弟将无法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也有可能引起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1月5日,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淮安分所张潇主任因其他工作在开发区了解这一事件后,主动提出为这些农民工兄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市司法局领导也非常重视,要求相关职能处室积极配合,提供一切方便。

因需援助的对象人数多、涉及面广、需制作的法律文书量太大,在市司法局领导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律师管理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天哲律师事务所淮安分所成立了“高教园区教师公寓项目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团”,仅用三个工作日,律师们就制作和复制了2220份诉状、740份和解笔录等近七千份诉讼文书和证据。

该案立案后,援助团律师就与被告建筑公司的和解问题、农民工工资款项的落实问题,多次与清河区人民法院法官奔走在有关职能部门和被告建筑公司之间,在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终于在春节前达成和解方案,由开发区管委会拨专款四百万元用于被告某建筑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经多部门的密切配合,该款已于1月20日下午之前顺利发到所有农民工兄弟手中。

看着涉及十二个省市的七百四十名农民工兄弟怀揣着工资、背着行李返乡离去的身影,援助团律师长长地松了口气。援助团律师在总结工作经验时,有几个体会:政府和法院在“民生工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法律援助是“民生工程”中不可缺少的工作机制,执业律师要时刻牢记是党和人民培养了我们,在党和人民需要我们的时刻,要挺身而出为构建和谐社会、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章来源:http://www.jsls.org/lsxh/site/boot/news_gsxx_a200902041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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