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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成长的文化背景


引言:律师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律师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律师建设的重点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网络及相关媒介已有诸多与律师文化建设相关的文章、评论。受此启发,正值温州市律师协会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征文活动之际,笔者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很想从文化层面,谈谈青年律师的成长。

一、律师文化的含义
文化,是人类在其漫长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称,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由相应的制度与组织机构为表现载体,对人类社会与经济发展起着导向与约束作用。那什么是律师文化?律师制度是不是律师文化?律师的专业水平是不是律师文化?律师的信念是不是律师文化?律师文化目前还难以形成一个让律师界大多数人接受的概念,笔者在此也不敢给律师文化的概念枉下定论,以上这些都可以认为是律师文化的内容,但仅仅这些又是不够的,难以涵盖律师文化的全部内容。有一点可以明确,律师文化是一般文化的组成部分。既然文化包括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内容,那么律师群体在法律服务实践过程中产生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属于律师文化的内容。律师文化主要还在于律师的精神财富,即律师的价值理念、制度等。我们研究、讨论律师文化的目的,是让律师成为什么的样的人,律师群体要成为什么样的群体。

二、目前我国青年律师成长的文化背景。
随着青年律师比例的逐步增加,律师队伍越来越年轻化,青年律师已成为律师业发展的生力军,是律师业未来的希望所在。但有关资料表明,相当比例的青年律师在执业的前几年,都会遭受困境,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难以保障。有相当部分因忍受不了没有案件的煎熬,对从事律师职业失去信心,而改为从事其他行业;还有相当部分的年青律师虽然有案件可办,却也少不了应酬,案件的多少与应酬的多少挂钩,只注重经济效益,而不重视自身素养的提高;有的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而不惜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乱收费、私自收案收费的违法违规现象并不少见。如此种种都严重阻碍了青年律师的成长。为什么青年律师在成长过程中会遭遇如此多的困难,这与我国目前的律师文化背景息息相关。

1、律师职业的尴尬境地。我们相当一部分律师对律师职业认识不全,把握不准,以致于思想上倍受煎熬。这种状况源于我国的法律现状,律师的社会地位并不高,而且有相当部分的老百姓认为律师与旧社会的讼师一样,是为坏人服务的,为有钱人服务。很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由于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自毁形象,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信任危机,律师的社会评价不高,律师的社会作用尚未被人们所充分认识和理解。

2、熟人文化的影响。我们的社会到目前为止还是熟人社会,有熟人好办事,有熟人能办成事,这样的现象在每个地方都存在,而在有些地方熟人关系更是被运用到极致。律师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不可能脱离于社会,自然也会受到这种风气的污染。久而久之,在形成的律师文化中自然也就印上了“熟人”、“关系”的烙印,青年律师,刚刚步入社会没有,既没有熟人,又没有关系,自然难以立足。

3、个人品牌为主的律师文化影响。目前为止,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还是主要依靠个人品牌,依靠个别律师的知名度接案、办案。有些地方虽然响应司法部的号召成立了规模所,但这些规模所相比于非规模所主要还在于人员多,实质上还是个体执业,并没有树立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没有形成律师团队优势,律师执业还是单打独斗的局面。这样的体制,这样的律师文化,青年律师在进入律师事务所后,没有团队作为后盾,凭其自身的力量自然成长受困。

4、普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律师文化影响。很多律师事务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青年律师的成长,不重视青年律师的培训、学习。青年律师虽然本身有对提高自己各方面素养的强烈渴望,但由于刚从事律师职业,经济能力较弱,基本生活尚难以保障,也没有能力再投入资金对自己进一步提升。

5、自由主义的律师文化。有很多律师事务所制度松散,没有形成规范、严格的收案登记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律师职业虽然是自由职业,但自由职业并不是制度的自由,过于松散的管理难以形成凝聚力,不利于青年律师的成长。

三、什么样的律师文化背景有利于青年律师的成长。
国家司法部2006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报告提出“要把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作为推进律师工作发展的重大举措”。先进的律师文化对于青年律师的发展必然有利。那什么是“先进”的律师文化?笔者认为,以下律师文化的确立,将使律师文化更为先进,并有利于青年律师的成长。

1、“仁、义、礼、智、信”的律师文化。
仁、义、礼、智、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律师文化同样也应引入这样的文化理念,既要继承,又要发扬光大。并且,作为新时期律师文化的理念,要赋予其新的含义。“仁”是最基本的、最高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要求律师具备现代的人文精神。“义”,即有正义感,有使命感。有正义感的律师才能一身正气,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有使命感的律师,才不至于最终变成商人。“礼”,即律师之间互相尊重,青年律师对于律师中的长辈,帮带自己的资深律师要尊敬,有礼。对于自己的客户要热心。“智”,即理性、睿智。理性是律师职业最突出的特点,作为法律人,用感性的思维方式办理案件是律师执业的忌讳。睿智要求律师头脑聪明,目光深远。“信”系信用、诚信。诚信执业是律师执业的基本准则。

青年律师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较少,这样的传统文化理念在赋予其新的含义后将使青年律师终身受用。

2、“重视青年律师成长”的律师文化。
有一句话说得好“思路决定了出路”。律师业的整体思路,决定了律师事业,律师文化走向何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年律师同样是我们律师业的未来。因此,首先从思想上要重视青年律师的成长。并将青年律师成长作为律师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才能最终从总体上推动律师业的整体繁荣。

3、“自信、自重、自强”的律师文化。
自信心的确立对于青年律师来说,显得尤其重要。青年律师的自信来源于很多方面,如自我认识,对周围的认知、人生观等等,我们的律师文化既要让青年律师加强自我认识,加强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又要加强外部环境,引导青年律师自信心的树立;自重要求律师要尊重自己、尊重律师职业。由于一定的历史原因及律师现状,很多人对于律师职业还不太理解,这就要求我们的律师首先要自重,只有自己先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自强系基于我国律师业、律师文化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的现状而提出,我们相当一部分的律师文化还是由外部移植而来,这就要求我们的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自强不息,勇于创制自己的律师文化,不断迎接新的挑战,律师事业才会蒸蒸日上。

4、“把家放大成律师群体,律师群体缩小成家”的律师文化。
律师是独立性较强的职业,律师与律师之间存在一定的业务竞争关系。正是基于这一关系,很多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勾心斗角,相互攻击,这样的结果无非是让外人看笑话,而造成律师形象的整体损害。“把家放大成律师群体,律师群体缩小成家”的律师文化,要求律师把律师事业,律师事务所当作自己的家一样去经营、爱护,律师事物所之间是平等、和谐的良性竞争关系,律师与律师之间是互敬互助的兄弟姐妹关系,资深律师与青年律师之间是长辈与晚辈间的扶持、互敬互重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将使律师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和谐。在和谐的环境下,在律师群体这个大家庭中,每个人的积极性都得以充分调动。特别是青年律师,在这种大环境下成长,更有利于确立青年律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更有利于青年律师的成长。

5、“品牌化、个性化、制度化”的律师文化。
品牌就是被社会公众所知晓的广度、被社会公众所认可的深度。律师品牌化包括律师事务所品牌与律师的个人品牌。律师事务所品牌是基础,律师个人品牌以律师事务所品牌为依托。律师品牌化不完全等同于律师事物所、律师的知名度,她应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知名度或者一般商品的品牌有更深刻的内涵及更深远的社会影响力;

律师职业的魅力在于具有鲜明的个性,没有个性,就没有律师文化。因此,我们的律师文化要鼓励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要发扬自己的个性,发挥自己的特长。律师事务所在各项制度的设立、业务方面也应有自己的特点,否则千篇一律的律师文化不利于律师文化的多样化和成熟发展;

制度化要求国家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都要有保障律师执业的有力制度、有力措施。在我国,律师基本上没有什么公权利,当前中国律师执业中所必需的权利更是缺乏保障。当然,制度不仅在于保障律师的权利,也要对律师执业活动形成约束。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就不能形成凝聚力,无异于一盘散沙。青年律师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相对较弱,没有制度上的规范和约束,容易走错路。

6、“重学习、重钻研、有创新意识”的律师文化。
重经济效益,轻学习是律师队伍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无非是为了案源,忙于应酬,或是已经取得了执业资格,学不学不再重要,专业知识高低不重要,关系才重要等心态作怪,惰性等等。这种风气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律师凭经验、直觉办案,最终损害的还是当事人的利益。因此,“重学习”的律师文化确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青年律师来日方长,知识的储备,气质的提升尤为重要。律师是真正的专业人士,律师的学习还不能仅停留于表面,要富有钻研精神,钻研案件、钻研知识,只有让律师成为真正的文化人,律师文化建设才不致成为空谈。

创新意识要求青年律师的思维要创新,专业要创新。青年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过程中,如与资深律师“抢同一块蛋糕”,显然没有优势可言。因此,青年律师要创新,发掘新的业务,新的法律服务项目。实践也证明,有创新意识的律师往往是青年律师中的佼佼者。

四、如何建设“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律师文化。
律师文化建设是律师业建设的重点,而建设“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律师文化”则是律师文化建设的重点。国家立法机构、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乃至全社会应群策群力,分工负责,共同推动“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律师文化的建设。

1、国家立法机构的职责。
国家立法机构应通过立法,从宏观上对青年律师的成长做出规划,予以法律确立与法律保护。除此之外,应从立法上加强律师执业过程中律师权利的保护,提升律师的法律地位,以让律师执业没有后果之忧。

2、律师管理部门的职责。
对于立法规划予以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监督、引导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立青年律师培训机制及相关机制。组织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的各项文化活动及对外交流活动。采取相应措施,鼓励、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化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保障律师权利,推动律师权利保护立法。对于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3、律师协会的职责。
律师协会除了律师自律外,应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律师的各项权利得以保障。除此之外,律师协会应将本地区的青年律师成长,律师文化建设作为律协工作的重点。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可以相应制定本地区青年律师的成长规划。储备一定的基金,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青年律师的培训、学习及对外交流。对于年度表现优异的青年律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制定相关计划,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化建设,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分工。协调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营造和谐的执业氛围。

4、律师事务所的职责。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以下文化制度,作为青年律师发展的有力保障:

⑴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化,在此基础上,培养青年律师的大牌律师意识,让每个青年律师都有志于成为大牌律师。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实行专业化分工,为青年律师走专业化道路创造条件。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可先定专业化方向,再逐步进行专业化分工。

⑵储备基金,对于青年律师进行扶持,鼓励青年律师进一步深造。扶持要根据不同青年律师的专业、特点,因人而异,因专业而异。

⑶律所各项制度要建立健全:收案制度要统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登记;协助、讨论制度要建立。青年律师虽然具有学习能力较强的优势,但与资深律师相比,经验上尚不可同日而语,由于青年律师经验的不足,在碰到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时候,就需要资深律师的协作或由律师事务所组织讨论,从而有利于青年律师的执业保护;识别标志要统一,如所名、着装、用稿纸等的规范化,个性化,让青年律师在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中有荣誉感和归属感。

⑷采取各项措施确保青年律师有案件可办,有一定的收入。

5、全体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的职责。
律师文化虽然是大多由资深法律人士、资深律师创造或移植,但青年律师在律师文化的建设过程中同样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青年律师应从以下几点为建设有利于自己的律师文化而努力:

1)、重视律师职业赋予自己的使命,政治坚定,有正义感,有使命感,对律师职业充满热情,充满希望。

2)、根据自己的特点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与积累。

3)、重视学习。律师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专业知识不能少。青年律师既要通法,又要学贯中西。

4)、对所忠诚。青年律师应当以律师事务所为小家、以整个律师群体为大家,只有确立了这种归属感,才能以更积极的心态去工作。

5)、确立服务意识,既要重视自己,又不能抬高自己,对客户体贴,人性化,让客户感受到与你一起工作是件乐事。

6)、要注意仪表、有品味。青年律师除注重内在修养外,外部形象也很重要,要注意着装,外出办事注意言行举止。

如果每个青年律师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添砖加瓦,我们的律师文化无疑会朝着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方向迈进。

文章来源:http://www.wzlawyers.cn/NewsDetail.php?ID_News=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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