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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已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形成一批形象好、规模大的名所和大所,但大部分仍是成长发展中的中小型所,迫切需要在业务知识和管理经营方面做进一步的提升。因此,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的治理机制,提高律师整体素质,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我国律师事务所的不断扩大和发展,有着各种因素在推动,其中关键是有一整套具备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也将有助于我国合伙所在管理方面走上一个新台阶。从近年律师业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律师业管理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关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行业管理;第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要素;第三,律师事务所的内务管理,构建和谐氛围。

一、关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行业管理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我国尚不允许律师个人执业,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国办所、合作所和合伙所。随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建立,所内业务不断扩大,专业化分工越来越显著。一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的成败将不仅影响到律师事务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将直接影响到律师业的整体执业水平。因此,只有不断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律师业的社会诚信度,为律师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正是基于合伙的这种特性,从本质上要求合伙人之间互相信任,在法律意义上要求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否则,就无法充分发挥合伙组织具有的鼓励合伙人共同发展的优势。因此,虽然不同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往往有其不同的管理,但从总体上来说,也要形成一种比较稳定和有效的管理体系,才能得以健康发展。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要形成有效的管理体制,具体来说,一般分为:
(一)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即决定事务所的重大事宜
对于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各合伙制事务所基本上已达成共识,都以合伙人会议作为事务所的最高决策机构。合伙人会议决策的内容一般由事务所章程规定,还有一些根据事务所章程应由合伙人会议决策的一般事项。

由于律师事务所发展阶段的不同、事务所规模大小的不同以及讨论事项的不同,表决通过的比例或方法应有所不同。有的采用一致通过的方式;有的采用绝对多数的通过方式;这种方式强调了合伙人之间互相沟通、协商、妥协再到互相一致的过程,这种过程将有助于合伙人相互之间建立信任,有助于合伙人之间形成统一的价值观和目标,从而有助于保持合伙人队伍的稳定。

(二)实行分工管理、分级管理
所谓分工管理,就是根据本所章程,分别制订合伙人会议、管委会、行政总监和纪律监督小组的职责范围,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分工管理。这是指横向管理而言的。

所谓分级管理,是指纵向管理,就是根据以上分工,一级管一级,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管委会去执行,管委会决定的事项,由行政总监去执行。行政总监出席管委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凡是管委会会议决定的事情,一律由主任负责对外分布,执行情况也由他收集和反馈给管委会。

合伙人根据律师所自身实际情况,经过实践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开,首席合伙人与管委会主任分设后,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各司其职,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克服了高度集权、三者责权不分的现象。二是行政总监的设置,使合伙人尤其是首席合伙人和管委会主任,从大量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办案;三是使律师所向管理专业化发展。管委会例会制度的建立,以及由主任管理的做法,更加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作用,各项工作都有人管,内部管理井井有条,律师所的管理逐步走上统一化、专业化的轨道。

(三)事务所的核心管理层,即具体负责执行事务所权力机构形成的各项决议,管理事务所的日常事务
核心管理层指的是在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能够在日常管理中起到决定作用的事务所的内部机构或者合伙人。核心管理层的具体形式各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规定不同,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设立的事务所主任外, 还有执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等管理机构或者管理合伙人,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核心管理形式:主要有主任负责制、执行合伙人负责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等形式。专业化分工的加强,管理难度相应增加,管理层次也就必须相应增加,因此,主任负责制、执行合伙人负责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就是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扩大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管理形式。

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要素
(一)管理的任务
律师事务所以服务为主导思想,弘扬优秀律师文化,以创建省内或国内一流律师所为发展目标和努力进步的方向,提出质量要求,创造律师事务所必需的资源,帮助解决问题,消除障碍及保证高质量的工作,提高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具体表现在:适当分派工作;管理律师事务所财务;避免危机;注重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去开拓市场、发展客户,为普通律师提供机会,公平分配案件;制度发展计划;向律师提供合格助手;使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得以迅速、高效、准确地完成;满足客户需求;执行有效的制度和程序;承认并奖励律师和行政人员富于绩效的工作;完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的考核、评优活动;使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二)管理的目标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进行有效积累,加强核心竞争力,增强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

三、律师事务所的内务管理构建和谐氛围
如何确立事务所的管理模式等问题。尤其在律师事务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的情况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就日益受到合伙人的重视。

合伙律师所的特点是,各执业律师都是精英分子,一是“强”,即业务能力较强,能独立作战;二是“忙”,即平时工作较忙。同时,带来的问题是,各自为战,互相沟通、合作少,律师所不过是“松散”联邦,名为合伙实为“个人执业联合体”。这种内务管理上的一松二散现象,是合伙律师所比较普遍的问题。为了改变这状况,我们大力加强内务管理,增强凝聚力,构建所内和谐氛围。在这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学习,从根本上关心人员。磨刀不误砍柴功。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是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根本途径,我们始终把它作为大事来抓。
首先,抓政治学习。对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政策,上级有关文件,我们及时组织全所人员学习。如今年11月24、25、26日召开 2006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宪法教育、八荣八耻教育、律师行业新规章”的培训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组织、讨论,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工作的方向和今后工作的重点。

其次,抓业务学习。一是要求各律师把学习当成自己的终身使命,干一行、学一行、活到老、学到老,把学习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不是“要我学”,而是“我要学”;二是所里还建立集体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多次集体学习,以本所律师互教互学为主,人人当老师,个个当学。学习的重点,主要是与业务有关的法律政策;学习方式,主要是专题性讲座和结合办案中的重要案例,以案论法,带案学法。这样结合案件学法律,不搞“空对空”的一般化学习,既把办案与学习紧密结合在一起,又把集体智慧充分发挥出来,集思广益,为实际办案出谋献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开展集体文体活动,从长远上关心人员。忙于业务,疏于锻炼,体质下降,是律师中较普遍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除要求每位律师都自觉坚持锻炼身体外,所里还规定,组织集体文体活动,如打羽毛球、乒乓球、登山等。每年组织一、两次的集体外出旅游兼文体活动。大家欢聚一堂,既玩乐又交流,既是休息又是参观,既锻炼身体又领略大自然的风光,既调剂了劳逸,又培养了集体精神,大家都很高兴。

3、以人为本,从感情上关心人员。所里的员工过生日,所里都送给他一个配有“生日快乐”电子音乐的生日贺卡。物轻情重,充分表达了领导和整个集体对员工的一份关爱。如身体有病,家里又出了意外,生活有困难等所里都尽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及时的经济补助。钱虽不多,但倾注了集体的爱心,增加了员工对律师事务所的归属感。

四、总结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中,合伙人是最为重要的人力资源,是事务所发展的决定力量。一切对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研究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持续稳定地发展。在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中,笔者认为,事务所的管理模式是事务所发展的基础平台,平台没有建设好、其他制度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再好也无济于事,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当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还包括很多方面,比如事务所的财务管理、事务所的人事管理、事务所的行政管理等等,这些具体的制度(包括合伙人制度、律师管理制度)构成了事务所发展的制度基础。事务所的合伙人制度是事务所发展的核心问题,只有处理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形成稳定、团结、有效率的合伙人团队,事务所的发展才能快速而平稳。而事务所的律师管理制度是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在事务所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律师实际上已成为“法律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提供者,只有通过事务所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法律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为事务所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建立完善的、相互协调的事务所管理制度体系,才能提升事务所的管理层次,促进事务所的健全发展。

文章来源:http://www.001law.com/file/1/7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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