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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良心与职业责任


律师业在生活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因为律师身受生存利益的限制,随着客观情势的变更,相当部分律师的良心就慢慢随着生存及对社会财富占有欲的膨胀而消褪。

我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自己的心路历程也同样经受这样残酷生存法则的考验。可怀着对律师事业的热爱、对职业的忠诚和渴望做好律师事业的深层愿望,我在这条路上是走得越远,对自己良心的洗礼就越深。我深深感悟到:律师的良心与律师的职业责任是唇齿相依的关系,缺少了前者要想做好律师工作就像鱼离开了水无法生存一般。

同时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只有抱着对社会弱者的高度同情心里,和怀有对社会正义勇于追求的激情,在情法礼义的天平上充分权衡,才能正确处理、维护好自己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其实这些是一次不经意的一件小事深深触动、震撼我内心的一点由感而发。

那是今年5月的一天,我的一个案子当事人父亲在周末约我到办公室谈事。时间谈得较长,结束时已到中午午饭时间。这父子俩无论如何都要请我吃一顿饭,几经推脱无法拒绝。担心不接受这父子的宴请,他们可能有我会不尽力的想法,我只得勉强接受了这次宴请。并带他们到离办不远的一个小馆子吃饭。饭吃完,我有事就匆匆告别这父子现行一步。熟知一个多小时我办完事后,在回来的路上看见这父子俩正慢慢步行去坐车(从我们吃饭地到坐车地步行是要一个多小时)。我的心当时就咯噔了一下,善良的当事人啊,为了招待自己的律师,可能为了节省钱竟然不惜辛苦步行了这么久。我的心一下就格外沉重起来。

经历过这么一次以后,我就开始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如何也不能在接受这些当事人的宴请了。我一定要用自己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尽可能不忽视一丝一毫可能会维权不当的细节,以避免当事人有不请律师客,律师就会不尽力的想法。我认为:我们律师的良心与律师的职业责任是高度紧密相关,为了维护好我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加强自己的良心、道德建设,用事实和时间对自己良心的检验告诉当事人,不接受你的宴请我同样会维好你的权。

作者:敖霖
文章来源:知名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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