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地位日益明显,要缩小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差距,国有企业应具备更高的法律素质和能力。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并建立健全了多项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发展避免法律风险、保驾护航做了大量富有实效的工作。
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许多企业还没有完全意识到法律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营活动中,一旦发现诉讼风险,只能建议而无力纠正,多数处于被动应诉的状态,如同'救火队'。那么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在现在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建立企业依法治理的机制,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顺畅和有效,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
从企业自身管理的微观方面来看,一方面企业改革的目标就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是简单的企业改名,而是要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关系的主体。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涉及许多与法律有关的事项,包括企业的设立、兼并、分立、联营的决策;企业的承包、租赁、参股、拍卖的决策;企业的技术引进、转让、外资引进、对外贸易的决策;企业的招标、投标、工程承包的决策等等。如此错综复杂的纵横向关系,实质都是一些法律关系,再加之目前也正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的时期,理顺这些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制约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另一方面,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要同政府、企业、社团、个人之间发生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也就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具有强制性,时效性。如果企业没有依法治理的机制,就会在众多的法律关系上失去主动权,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完全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有序性是由健全的法律体系,严密完备的法律条文来保证的。只有加强企业法制、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建立依法管理的运行机制,才能使企业知市场之水深浅,懂其规则,自由游于网箱,成为网箱之中一条活鱼的客观必然选择。
二、加强法律专题项目调研,增强法律事务工作前瞻性
国有企业在求生存谋发展的过程中,其法律事务工作也不仅仅局限于起诉和应诉,只有参与企业重大经营策略的调研及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等事前防范工作,才能避免企业的决策法律风险。所以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除了要应对繁重的事务性工作外,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如为加强企业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针对采购合同本身具有量大、品种多、厂商广的特点,坚持从对方主体资格、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信誉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供货商主体进行严格审核,对合同的订立实行合同会签制度和招议标采购制度,同时对合同的签订实行严格的授权和层层把关的签约程序,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保障。从实践经验来看,增强法律事务工作前瞻性的有效途径就是多进行法律专题项目调研,提前做好法律准备。随着企业改革改制等进程的加快,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开拓市场,做好新上项目的法律论证工作。具体到日常工作中,企业法律部门就必须对企业重大的经营举措和其他部门提请的难点经常开展专项法律调研,切实做到法律工作紧密围绕企业的经营业务发展,为企业的运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三、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创造企业依法管理的良好环境
人是决定一切的因素,在企业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的法律事务中,人也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国有企业应培育自己的法律人才,即企业法律顾问,来完成企业一系列法律事务工作。
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无一不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业务有关,而且融于经营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仅靠外聘律师,势必出现业务知识面过窄、商业机密易泄露等问题。要想及时、有效、迅速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国企应有隶属于自己的法律人才。为此,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确定了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单位,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创造了条件。从部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运行的情况看,其优势的特点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比较了解,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经营管理的针对性强;二是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本企业繁杂的法律事务中;三是可以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可以做到事前预防,避免企业涉诉,能及时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四是既使企业与外发生冲突,也可以采用协商、调解,这种温和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更易被对方接受和问题的解决。这也充分说明,企业法律不只是单一的学法律用法律的人才,而是熟悉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突出做好四项职能。一是预防职能: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依法治企服务,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和各种方案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保证企业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做好企业各类合同管理,同时要保证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二是教育职能:重点对决策层、操作层进行法律意识宣传和培训,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相适应。三是决策职能:研究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新法律问题,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等提出法律意见,并开展有关的咨询业务,保证企业决策的有效实施。四是诉讼职能:由于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了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的全过程,熟悉企业内部情况,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庭参与诉讼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更有利的为企业发挥'保驾护航'作用。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要在观念上与时俱进,业务上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全力维护好企业方方面面的利益,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咨询策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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