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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陪购是未来消费置业的新趋势

背景:目前,地产界有两个现象值得注意:一是消费者投诉多;二是许多购房者有了问题才找律师。随着房屋买卖交易量的增加,无论是开发商、购房者在各环节上都会遇到法律问题。买楼过程,需不需要法律咨询?遇到麻烦前怎样求助于律师?本报就此特约两位嘉宾进行交流与探讨。

观点1、律师陪购是未来消费置业的趋势,应会逐渐被社会所认同;2、收费标准与心理承受力在现实中应寻求平衡点;3、律师陪购减少买卖双方知识、信息上的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

特邀嘉宾: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阳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冰梅主持人:本报地产部执行经理、《地产金页》主编孙正东

孙阳律师(左一)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孙阳律师主要从事商事诉讼和仲裁、国际贸易与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业务。孙阳律师是深圳规划国土局的网站———“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的合作律师,曾经办理过东莞柏信花园、广州金穗大厦和华江花园、深圳合正名园、笋岗大厦、苏豪名厦等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开发、项目转让和争议解决。

陈冰梅律师(左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硕士,现为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冰梅律师从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百余件,涉及标的金额四亿多元,所办案件涉及外商投资、融资、联营、国际国内贸易、公司法、房地产、担保、损害赔偿、产权交易、劳动人事等多个领域。在非诉讼的公司实务、房地产交易等方面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为什么买房不带律师?

主持人:很多购房者都有这样一种经历:买房出了问题才找律师。此时,在精力、财力上付出很大代价。最近广东省建设厅还发出了《广东省房屋交易实行律师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让人们再一次面对“买房要不要带律师”的问题。据了解,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房地产发达地区也有人买房带律师,但更多的人还是没有带律师。如何来看待这一现象?

孙阳:这个话题的产生有其深厚的现实基础,因为房地产投诉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深圳也有人买房带律师,但比较少,据了解,其它城市也不多见,上海也仅有十分之一。很多人是打电话咨询一下就没有了下文。不过,这个问题的提出至少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在增强。

陈冰梅:置业者买房不带律师原因也很多。首先是没有这种习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买房还可以带律师,大家的法律意识总的说来还比较淡薄,另外是收费问题,听说要2—3千元,很多买房者就不愿意。

主持人:行业有没有具体收费标准,每宗收费2—3千元还是比较高的,可能超过了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孙阳:深圳律师行业协会公布了一个《律师业务收费指引(试行)》相关规定,对于非诉讼项目,不涉及财产的一般法律事务1000至5000元,资信调查等每件2000至10000元,也可以计时收费,每小时不得少于500元。不管采取哪种形式收费,至少都需2—3千元。

陈冰梅:对于深圳的律师来说,经营成本比较高,另外服务都是一对一的,没有形成集约化。律师经过一番调查,最后只能为一个客户服务。

买房带律师值吗?

主持人:很多人还有疑问,律师在买房过程中到底能做些什么,交了数千元到底值不值。

陈冰梅:根据《广东省房屋交易实行律师代理制度暂行规定》,从事房屋交易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如下业务:审查卖方资格(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或卖方个人身份)的合法性、审查卖方提供的房屋销售文件及房地产权属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指导买方起草买卖合同;代表买方办理买卖合同登记;跟踪商品房建设进展情况;协助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协助买方收楼、协助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等等,可以说非常全面。

主持人:有置业者表示,假如没有遇到上述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买方的钱不就是白白浪费了吗?带律师买楼,这个心理问题要解决。

孙阳:有些人在买房的过程中没有纠纷。一种可能是遇到了一个真正负责任、讲信用的开发商,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他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犯,只是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现在没有纠纷,也不代表以后没有纠纷。置业者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作为合同的双方,每个开发商都有自己的律师,同样道理,置业者也应该有自己的律师。

陈冰梅: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一次和律师买楼的过程,也是一次法律普及的过程。这样他会养成习惯,今后自觉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另外也可促进房地产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

矛盾怎样解决?

主持人:既然买房需要律师参考,但现实情况是收费较高买房者不容易接受,解决这对矛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孙阳:首先需要媒体的呼吁、行业协会的提倡,当大家都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时,律师一项调查,可以为多个人服务,平摊到每个人上的成本就会降低,买房者也能够接受,并且形成良性循环。银行按揭就是这样,由于大家按揭时都找律师,现在的银行只要几百元就行。

陈冰梅:每年行业协会都会接到很多投诉,假如由律师参与买楼,相信投诉会减少很多。

孙阳:开发商也要配合律师的工作,不要认为律师就是来和开发商作对的。如果资信非常好的开发商应该欢迎律师调查,因为这样反过来还可以促进销售。一些政府部门也应提供相应的方便(《广东省房屋交易实行律师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就规定,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设立对外查询窗口,为律师查询房屋交易有关文件提供服务。律师工作难度减少,职业风险降低,也可相应减少成本,降低收费。

主持人:关于集约化的问题,指定某个或几个律师事务所确实可以起到集约化从而节省成本的目的,但由于是开发商指定,所以很难真正保证小业主的利益(现在中心区的某楼盘就指定两个律师事务所代理),假如由行业协会指定,则相对公正。

陈冰梅:香港有些方面就做得比较好。香港居民买楼都习惯请律师,很多律师楼的主要业务就是为楼宇买卖服务。由于大家都请律师,很多律师还专门在售楼设点为买家服务。这样也很好的解决了“集约化”的问题。由于在深圳和其它地方还没有形成这个习惯,律师事务所也没法在售楼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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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wiki/view_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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