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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选择律师

一个案件对于律师来说只是一宗普通的业务(本文以诉讼业务为例),而对当事人来说绝对是一件大事,有时可能关系到他的身家性命,他必须选择一个好律师来办。那么,当事人是如何选择律师的?“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业务谁强谁弱,素质谁好谁差,只有那些天天对阵的同行,经常与律师打交道的法官才知道。

对此,有件事很能说明问题。有人买了摩托车代步,但经常出故障,街上那么多的维修店不知谁能行,只好看他们的招牌乱投医,前三家修好只用了几天就老毛病重犯,第四家维修店不但彻底排除了故障,还对为什么出故障分析得头头是道,从此该店成了他的专修店。笔者觉得当事人找律师也是这回事。但摩托车故障是经常发生的,而对于一般人来说,官司可能是一辈子碰不上的事,因此一般的当事人并不知道哪位律师行,他对律师的认识往往来自那些关于律师的宣传和自我宣传。而且,案件与摩托车故障有一个截然不同的之处,摩托车坏了可以重修,案件输了难以重来。如果遇上个蹩脚律师错误固定了案件事实后,此后的律师任你能力最强,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无能为力。可见,当事人遇上麻烦时选择一位好律师确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

什么是好律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各的标准,但当事人一般认为: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律师、担任律师协会领导的律师、高职称的律师、高学历高学位的律师、具有各种学术头衔的律师、身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被党委政府聘为法律顾问的律师、大城市的律师、出国喝过洋墨水的律师、会外语的律师,等等,是好律师。律师的职称越高越好,一级律师更好;博士比硕士好,硕士比本科的律师好;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级别越高越好,全国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最好,受聘的党委政府级别也越高越好,律师执业的城市越大越好,上海、京城律师更好,出口转内销的律师比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律师好,等等,不一而足。

但在事实上,律师的名气只能吸引当事人光顾,办案程序一旦启动,律师的名气就让位于案件的输赢。只有赢得案件,才能获得信任和赞誉。当事人判断一个律师是否好律师的最后标准,多以他的案件结果为准,而不是看他办案的水平、对案件努力和诚心的程度,这是律师行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所以,对一个律师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去赢得案件。一般说来,较高的案件胜诉率就是律师成功的标志,也是最能吸引当事人上门的因素。

我们不得不承认,撇开一切非正常因素,赢得案件主要凭的是律师执业技能。在同样的案件事实下,案件的进展是否顺利、最终能否胜诉,完全取决于律师执业技能的运用和发挥。单凭法律知识并不能赢得案件,法律知识是执业技能的基础,最终是执业技能决定着案件的输赢。具有高超的执业技能,才能将相关法律结合本案事实提出对当事人结局最佳的方案,供法官定夺。空有满腹经纶,没有执业技能,是无法胜任律师这个职业的。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执业技能的提高才是硬道理,别的都不过是锦上添花。

同样,律师的成功不是学历所决定,律师的成功与学历没有必然联系,法律功底和学历也没有必然的联系。现在正处于知识爆炸时期,知识更新日新月异,学历只代表你在学校学习的经历,文凭只是踏进社会的一张入场券。正如韩愈所言,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取得执业证后律师之间的差异不在于学历,主要在于执业技能。博士学位的律师未必比成人教育学历的律师高明,真正办起案来,也许前者不如后者,原因就在于前者往往缺乏技能。虽然成人教育学历的律师可能有知识上的欠缺,但由于他的社会经历和毅力,很可能拥有技能的优势,从而在法庭的拼杀中取胜。一段时间,成功的律师许多是半路出家,就很能说明问题。

当事人聘请律师时常犯的错误是,太注意律师事务所的外表和规模,太注重律师事务所主任或骨干律师的名气与形象,却忽略了具体办案律师的水平。其实,评价律师的好坏不能光看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骨干律师的名气或律师事务所的外表和规模,还得看办案律师的水平。即使案件是主任或骨干律师接的,案件的大量具体工作却往往是具体办案的律师干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名气重要,具体办案律师的水平更重要。律师事务所不象公司、工厂,律师事务所的外表和规模与律师的办案水平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当事人对此并不了解,这样,心急如焚、匆匆奔波于多家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当事人本想选择一个好律师,结果却适得其反。

在律师界,越有名气的律师,业务就越是繁忙。而且,很多大牌律师经常参加学术会议,现身于重要的社会活动,出入于娱乐场所。我们知道,精彩的案件除了律师的水平之外,是需要律师用时间精雕细琢的。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大量涌来的案件和繁忙的应酬面前,不管你是大牌律师还是优秀律师,都是难免出错的。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并未步入政坛,律师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并不是律师中产生的代表人物。人民代表基本是按区域选举产生的。但代表名额的分配、代表候选人协商确定都必须考虑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能有适当的数量,实际操作中如果你是民主党派、女性、少数民族,又是最最能够稳操胜券的。政协则根本没有律师甚至法律界别。所以说律师中的人民代表并不是律师的代表,而是人民代表中的律师。律师中的政协委员,也只是政协委员中的律师,而不是律师界的政协委员。

党委政府聘律师为法律顾问也只是就近原则,据说深圳律师业很发达,但是,如果党中央国务院聘请法律顾问会到深圳去请律师吗?

由于大城市集中了最高(高级、中级)法院、高层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因此集中了大量的案源,吸引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从各种渠道涌向大城市。但律师办案有个擅长和适应的问题,也就是专业化问题,你办证券业务案件得心应手,叫你办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可能束手无策。而且并不是流向大城市的就是优秀的。现实中就有这样几位先生女士,在小地方混不下去后流到了大城市,摇身一变成为省城、府里的大律师。但一接触,素质依然,水平如故。

对于外语,其实只有那些专搞外国法律研究的学者才会有一点用处。因为法律禁止在中国的法庭上使用外语,任你外语水平多高,在中国的法庭上也只准说中国话。要是到外国去出庭,不论你如何精通外语,到了他这里也是个小儿科,加上国家主权原则,最后不得不为外国律师当助手。

笔者觉得美国律师杰.沃斯先生的话很有哲理,他认为,一个每时每刻头发梳理得丝毫不乱,戴着玳瑁框黑边眼镜,东部长春藤名校出身的大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参与跨国公司兼并、投资重组项目谈判中或许可以发挥他的聪明才智。然而,在地区法院空气粘稠的法庭里与刁钻刻薄的联邦检察官对抗时,他没准会踌躇不定。这时候你不如去找一个在这个社区土生土长的,专为卑微低下的犯罪分子包揽诉讼的小人物,在他那拥挤黑暗的办公室里签订一个开价合理的委托代理合同。

笔者认为,当事人选择律师时,不要被律师事务所的外表、规模和律师的身份、名气所迷惑。而且律师事务所华丽的外表、律师响亮的名气背后往往是高额的收费。请什么律师首先是你的案件性质所决定。你要是贪近贪便宜请一个从未接触过知识产权、证券等案件的本地律师办理此类案件,不如花大钱到大城市请一个专业律师有把握。同样,你如果请京城的大律师来小县城为一个被公安刑拘的犯罪嫌疑人担任律师,可能会事倍功半;而请一个省城的律师来解决你的自留地纠纷,说不定他会对此不知所措。而那些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离婚等案件,一般不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杀鸡焉用牛刀,聘请一个没有名气收费合理而又尽责的律师,对你是最好的选择。

某某律师的能力水平素质如何,擅长办理什么案件,不要轻易相信律师的广告和新闻报导,向同类案件当事人尤其是聘请过该律师的当事人了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总之,你要请的是一个能解决你问题的律师,而不是添乱的律师,不要拿到蓝里就是菜,否则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来源:湖南国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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