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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INTRANET--打造信息时代的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是二十一世纪人类文明最伟大的贡献之一,人类通过“0”和“1”这种最简单的表达方式突破了时空和语言的障碍,实现了信息自由交流与分享的可能。律师行,一贯以传统而“呆板”的形象示人,似与网络时代无甚瓜葛,然而,通过这一年在英国及香港多家国际律师行实习的经验,笔者惊讶的发现,网络已经在律师事务所扮演着非同寻常的作用。进入律师事务所的第一课往往就是IT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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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律师事务所的网络系统由外网(INTERNET)和内网(INTRANET)两部分组成。外网是对外宣传的窗口,内网是律师的工作平台。近年来,国内各大城市的律师事务所纷纷搭建了自己的网页,以北京市为例,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上建立子链接的律师事务所就有300余家 。笔者随便打开了几家事务所的网页,其风格各异,快慢不齐,有的网页演绎了声情并茂的半分钟动画,才渐近出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然后需要再次点击,再耐心等待半分钟,才能看到事务所业务简介和律师介绍的子栏目。试问,如果客户访问了这样的网站,会作何感想呢?网站宣传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展示事务所形象,建立事务所与客户交流的信息平台。专业、效率、尽责是律师至关重要的素质,但一个粗制滥造的网页很可能在短短的半分钟内就毁了事务所的形象,流失了一批高质量的客户。在国外学习的这一年,笔者反复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中国律师竞争不过国外律师?为什么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国外律师事务所差距如此之大?通过这个小小的网站就可见一斑:差距就在做事还不够认真,对客户还不够尊重。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今天,事务所网页很可能是客户与律师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如何让客户以最便捷的方式了解这个律师事务所,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查找并联系上中意的律师,应该是这个门户最重要的功能。国外的知名律师事务所都把网站建设当作重要的市场宣传工作,成立专门的IT部门并由合伙人亲自负责。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到英格兰及威尔士事务律师公会 以及香港事务所律师公会 的网站上搜索一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参考一下。

如果说外网是门面,那么内网就是骨架了。笔者在英伦实习期间,有幸接触了十余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伦敦本地的诉讼律师事务所,他们都或繁或简的建立了INTRANET。INTRANET是律师工作与交流的平台,是知识储备与经验分享的基站,也是事务所日常管理的工具。

上述第一种功能是通过电子邮件以及文档管理系统来实现的。律师均统一使用事务所的邮箱与同事及客户进行沟通,发给客户的邮件均自动生成律师及事务所的联系方式及免责声明。客户的文件均有保密设置,只有参与项目的律师凭密码才能进入该工作台查看与修改文件,一个交易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会予以电子化以便永久保存。

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事务所的知识库(Knowledge Bank)与专业支持律师(Professional Supporting Lawyer)。 这应该是国际化律所的核心知识产权了,也是其长久不衰、不断扩张的秘诀之一。提到这点,不得不敬佩国外律师的合作精神。在国外的律师事务所,任何一个律师的办公室与经验都是敞开的,即便是刚入门的律师,也可以随意同包括合伙人在内的任何同事请教问题,讨论问题。律师业是非常独特的服务业,其执业技能与实践经验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其所面对的问题又是迥然各异的。如何综合发挥几百位、上千位律师的智慧,就是管理的艺术了。信息技术的发展让这种智慧最大成效的运用成为可能。知识库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范本文件,二是业务的操作流程,三是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研究。即时刚入门的律师也可以通过这个学习平台最迅速的掌握最前沿的业务知识。专业支持律师本身也是执业多年的律师,其作用主要是研究某一领域的法律发展动态,为计费律师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毫不夸张的说,专业支持律师是事务所某一领域中最权威的专家,最好的导师。有了强大的知识库和专业支持人员,一线工作的计费律师就能够在事务所内迅速成长为专业化的律师,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事务所谋求最大的效益。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个别律师的经验日积月累成为事务所的集体智慧并世代相传。

伦敦的大型事务律师行大多有一整栋的大楼,成百上千的律师,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如何管理如此众多的“聪明人”,绝非易事。INTRANET为此提供了行之有效并可量体裁衣的解决方案。简而言之,INTERNET的管理功能主要有绩效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三个方面。计费律师需要通过管理系统定期向合伙人提交业务计费单,经事务所合伙人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成为向客户收费的依据,也是事务所对律师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事务所职员的工资审核和费用报销也是通过INTERNET中的财务系统来完成的。诸如请假休假、图书管理、内部培训等行政管理也可以通过INTERNET轻易解决。即使相对松散组合的诉讼律师事务所也利用内部网络来了解各律师的日程安排和工作状态,并且实现了部分律师家居办公的要求。

中国网络技术和网络文化的发展应该是与世界发达国家同步的,但中国律师事务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国际同行相比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笔者认为,这是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现状息息相关的。中国的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实行“摊位制”或“联产承包责任制”,大部份律师还停留在创业致富的阶段,网络建设大多是为了事务所宣传或者应付上级摊派,这种投资无疑会消耗事务所不小的人力和财力。然而,没有分享的理念,没有长远发展的眼光,律师事务所很难跻身国际法律服务舞台。互联网的利用与普及不仅是技术上的革命,也是一场知识与观念的革命。日益强大的中国经济给我们这一代的中国律师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向我们提出了最强大的挑战。看一看周围四起的外所分支机构,我们应该很清楚的意识到我们处在何种竞争环境中。香港事务律师公会黄会长的一番话让人深省,“不怕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而怕本地律师没有竞争力”。笔者庆幸,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但中国的律师如何在这段“保护期”内发展壮大我们的自身实力,应该是笔者和各位同行深思并身体力行的事业。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http://www.acla.org.cn/pages/2008-7-20/p48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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