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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案件来源


总体上律师业的案件逐渐从人情世故模式转向商业营销模式,这种趋势在大中城市比较明显。大致来说,中小城市以人情世故模式为主,大中城市以商业营销模式为主,这个也是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差别导致,在大中城市客户一般不认识律师。对于大多数年轻律师来说,前期主要是业务锻炼学习为主,但是实际是假如案件不足的话,也没有学习机会,在此情况下寻找案件自然类似于自虐,把业务丢在一边,但是不寻找的话,又无米下炊,犹如自杀。按照北京一些律师的个人经验总结,律师大约80%的经历是花在寻找案件上,而且随着业务的增长,花在交际上的时间更多,而业务上投入的时间会相对比较少。

模式一:依托律师事务所。争取进入案件充足的律师事务所,不过僧多粥少,竞争惨烈。在一些发达城市,案件基本被一些大所垄断,去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做工薪或者提成律师。案件比较充足的律师事务所采取工薪制度,案件不多的律师事务所采取提成制度。

模式二:人情世故。一般律师在最初的打拼阶段,多是从亲戚、朋友的介绍案源中起步的。大多数律师,目前属于这个模式。外地律师采取这个方式一般效果不好,很多人热衷于参加各种各样的老乡聚会,但去了会发现,互相都指望对方给自己机会。在这招下,关键是要会攀龙附凤。

模式三:客户推荐。你的客户假如认为你是值得信赖的律师,他会把自己亲戚朋友的案件介绍给你。这适合有一定名气的律师,最后你发现这些律师只是在经营自己的名气和形象。还有律师,把和客户想关联或者同类的客户主动通过这个客户一起收入囊中,叫做以客户开发客户。

模式四:法律援助。在大中城市,法律援助一般由司法机关委托律师办理。而且现在很多国外或者国内的各种基金会会通过民间的方式收集案件,然后再委托律师办理。这样的案件在北京每件代理费是500元,虽然不多,但是案件比较简单,每月办上几件就可以满足基本生活保障了。

模式五:参加政府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在北京政府和律师协会经常组织律师进社区活动,加上普法宣传等活动,以及各种青少年或者消费者维权活动比较多,律师参与后会获得一定的案件,弊端在于案件不是立竿见影,需要长期参与。类似的活动还有政府法律培训活动等,特别是党校法律培训。

模式六:依托新闻媒介。经常在电视报纸上露脸,参加案件点评论或者其他法制类节目。新闻媒介都有很多的公益活动都需要律师的介入,律师看到信息后要主动与编辑联系毛遂自荐,或者直接找到当事人。或者通过公益诉讼或者典型案件,将国家部委、有名的企业或者名人告上法庭,媒体如蝇逐臭,将事情越炒越热,最后你就出名了。

模式七:依托法院。贿赂法官,这个确实管用,从法官手里能接到不少案源,但你很难进入那个圈子,弊端是为法律所禁止。还有,法院周围拣漏,到法院周围转悠,专找那些要打官司的当事人。

模式八:和案件充足的人合作。有些人或者企业聚集着一大批的案件,只要合作条件优惠或者回扣合适,案件就交诶你做了。

模式九:做广告。有些人在一些发行量较大的晚报之类连续发布豆腐片广告,类如XX律师,专办疑难杂案等。其实这个模式在美国运用十分成熟,美国律师协会对律师做广告也持宽容的态度,不过目前国内持保留态度。1991年,美国豪瑞和西蒙律师事务所在客户经常出没和活动的地方精心发布印刷的广告,当时在美国前十八名律师事务所之外,但实施的第二年就成为第十六名,第三年成为第三名,到了1994年成为第二名。现在美国律师电视的广告一般限制在公共节目中,比如历史题材片、艺术片等,内容限制在律师事物所名称和业务等。

模式十:宣传律师事务所形象。在国内一些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已经采用律师事务所简报、案件汇编、网站、报纸电视专栏、开放日、实习生等持续宣传律师事务所。这些律师事务所会参加其他行业的大型会议,这些大律师会参加一些特别的俱乐部等。一般来说,好些举措都是争取大客户的,投入手段一般是顺应大客户的行为习惯和规则。

有律师观察发现,目前律师市场最火爆的几种经营方式为:

传销式:在亲朋好友和法官等中拉人头,介绍案件,支付介绍费

连锁式:出卖稍有名气的人的名称或者律事务所所的“集体商标”,遍地开花、连锁经营、分所林立。

坑骗式:接案时手拍胸脯,办案是投机取巧,胜诉了忘乎所以,败诉了大骂法官。

架讼式:无事生非、捕风捉影、故弄玄虚、小事吹大、假借维权、挑起诉讼、缠诉不止。

另推荐一篇律师的杂文以大家参考:

律师的案源从哪里来?

我问他们。

拄拐杖的老律师说:

“从名声中来。”

想当年的轰动效应从他嘴角掠过,两鬓白霜成了他最有力的竞争武器。

大肚子的副主任律师说:

“从法院介绍中来。”

酒色财气的诗篇捎带了几分风趣,法院的某亲戚是他致胜的法宝。

叼烟斗的小胡子律师说:

“从广泛的交际中来。”

三教九流他都乐意结交,路人甲乙持有他的名片。

新手律师说:

“从施舍中来。”

所里的前辈都是爹妈,娇弱的身影天见尤怜。

律师的案源从哪里来?我们必须开启新的宝藏。

一、提高定位是案源的基点。

二、征服他人是案源的武器。

假如你已习惯听从当事人的指挥,那就让你的事业的终结吧。连当事人也驾驭不了,建议放弃代理,磨砺刀剑再复出江湖。请记住,要让他人时刻感觉你无比强大,任何消极的态度都可能导致全盘的失败,这就是提取信任的根源,不败的精神才能创造不败的神话。

三、解脱依附是案源的保障。

不是律师的案源少,法院的案源也少。不是不相信律师,更多的因素是不相信法院。以高超的素质默化法院队伍是前进的方向,保持独立的精神,律师应该具备最超前的意识,而不是被法院的作风奴役。

四。提高本领是案源的关键。

老子的大道要有所领悟,鬼谷子的游说方略也应该研究,道与术的结合才能游刃有余。五花八门可以浏览,社会信息稍微关注,奇术需要杂门辅佐,茶余饭后亦可笑谈。真的本领需要苦练,才疏学浅则莫怪苍穹。

律师的案源从哪里来呢?老律师的指点迷津不一定可靠。特定的条件会有特定的方法,特定的时代会有特定的智慧。传导资源,我接受,传授教条,我过滤。

律师的案源从哪里来呢?你在等待福利的降临吗?你在盼望上帝的开化吗?其实一切都取决于你,更是你们。


作者:袁仲达律师

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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