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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律顾问业务断想


中国律师网 王爱华

近年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气候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注重做深做细服务,产品升级转型步伐加快,而法律服务业(律师业)几乎仍停留在常规的诉讼和传统的法律顾问阶段。相当一部分顾问律师只为收取律师费而顾问,类似于你有纠纷找律师、有官司找律师的“消防队”模式。往往是,只有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要打官司时,律师才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作为地级市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本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已经二十多年。在二十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在调查研究中,在和律师同行聊天、与企业主和企业管理者交谈中,本人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律师目前的工作方式、开拓业务的方法,还基本延用和停留在改革开放初期的老模式、老方法和老思维上,“等米下锅”现象较为突出,法律顾问“顾”而不“问”,甚至一“顾”也不“顾”,更谈不上“问”字了。

当前,嘉兴法律顾问单位一年收费一般为1万元至2万元,律师去顾问单位的时间基本上一年也就一二次:一次是去签合同,一次是去收顾问费,甚至有律师一年只去一次,一次性签合同、收钱。当然,一年中,顾问单位的电话咨询还是有的,但律师一般也是在电话中回答了结,不会主动上门解决相关的问题,未能真正做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急当事人所急”。

对于部分律师而言,上述情况也不尽然。一旦法律顾问单位打来电话,表示“有企业要和我公司打官司了,法院通知我们去”、“某公司欠我们钱,我们准备起诉他们”时,有些律师也会非常积极。因为法律顾问合同一般都会有协定,法律顾问按年收取,其中不包括“如发生纠纷需要诉讼”等其他重大事项。诚然,有钱赚不去就是傻子,这些律师当然会主动、迅速登门拜访了。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本人归纳总结,认为主要有这么两个原因:一是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的服务意识不够,服务目的不明。由于受传统的思维、理念左右,一些律师认为律师这个行业不同于经商,律师应类同于法官、检察官和警官等法律从业人员,这种想法束缚着律师大胆走出去开拓市场。二是律师们缺少团队合作精神,担心与其他律师一合作便被抢走了商机、挖走墙角。为此,在与企业主交往时,一些律师往往不愿在办公室谈,而选择在茶室或其他地方。正是律师行业存在的这两大顽疾,成为律师争取主动、开拓市场的最大绊脚石。

进入21世纪,随着区域经济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嘉兴与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正逐步深化,跨地区、跨省、甚至跨国的法律事务日益增多,打破区域内、行业内的法律服务壁垒,加强不同区域间、不同行业间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和法律服务市场一体化将成为律师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本人认为,在社会不断变革、经济快速转型的大环境下,作为法律人,应当及时改变观念、放下包袱,适应时代的步伐,把握机遇,主动参与,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形成一股行业合力,推动嘉兴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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