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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启动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年活动


本报讯 省司法厅将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分配、内部监督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从3月至12月在全省启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着力提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省司法厅将着力完善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制度,建立严格的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制度,统一编号、签订和管理委托代理合同,委派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律师办理;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收费和分配行为。健全统一收取服务费和办案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制度,禁止委托人直接向律师个人交费;严格执行规范开票制度,出具合法票据,依法纳税,杜绝律师私自收费和律师事务所收费不开票或不开具合法票据等违规行为,同时健全合理的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管理行为。认真落实合伙律师事务所人员、业务、服务质量管理和投诉处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人员解聘或除名制度,加强业务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控制程序,对律师执业行为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本所律师监督管理制度,防止和克服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状况。完善合伙机制。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合伙人分工制度,明确主任的日常管理职责和其他合伙人的监督职责,保障律师事务所合法有序运行。要严格合伙人的条件,对发展合伙人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行修养等进行考核。完善执业责任赔偿保险制度,进一步落实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的管理责任。 (通讯员 李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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