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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为什么不团队?

走遍中国看律师,目前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连春秋战国时期的水平都没有达到,律师中甚至连最原始部落都没有能形成气候,也就是说律师对律师的管理还处于半人半兽状态。别看全国有上万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其实他们还只是匹孤独的狼,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

律师最知道民主、最懂得民主,懂得什么是权利也知道如何行使权利,他们的聪明和才智,让他们甚至不如草原上的一群羊,不如森林中的一群狼。中国的民营企业虽然起步与律师业差不多,但企业界起码还能扛起老祖宗留下的宗法制,以家为企、以企为国,义无反顾地从独裁和专制开始,虽然好说不好听,但毕竟还是带领着一群人在向前走,而中国十几万律师却只能孤军奋战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每个角落。可悲吗?非常可悲,因为这与他们的知识和文化太不相称了。可悲吗?又一点都不可悲,因这正迎合了中国律师沙漠般的精神追求和心灵戈壁!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谁都知道要团队化、该团队化,但如何团队化,却都一脸的茫然。梁山上的一百单八将,个个如狼似虎都能组成一个坚强的团队,为什么律师不能团队?中伦金通深圳分所的冯东律师一语道破天机:在你们所里,一名律师收费一百万元,自己可以净得八九十万元,而在我们所里只能拿到五六十万元。显然,团队中的律师与非团队中的律师追求的东西不一样,是追求个人的价值的提升还是仅仅为了追求金钱利益满足,这就是团队与非团队的分水岭了。

也许有人会肯定地说,这样的律师绝对是大脑有问题。然后犹抱琵琶半遮脸地说,钱嘛、利益嘛、……,毕竟很重要。在此,借用笔者经常拷问企业界朋友的一个问题,你愿意你的企业每年挣一百万你独享八十万,还是愿意企业每年挣一千万元而你只分享二百万?在这个时候,相信大多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一定会选择后者。

问题出在哪里,出在机制上。机制没有创新,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老停留在提成制和租赁制的水平上,怎么可能有强大的团队?决策机制、利益机制、人才机制是中国民营企业的三大死结,在强大的市场竞争面前这些死结正一点点地被解开,在律师界似乎还只有生存问题都还没解决的律师最热衷于团队,因为团队可以给他案源、可以给他基本工资,可以不让他到大街上去丢人显眼,起码可以满足暂时的虚荣,仅此而已。

笔者从2003年组建团队、管理团队到后来一直构思团队,迟迟没有付诸实践,原因何在?在于人。数年来笔者从深圳到北京、再到上海,再到江苏、山西、成都、湖北等全国各的律师网上网下的交流,从对团队意愿程度和执业年限基本可以作如下的划分:

1、1-3年,这一群体的律师非常想去大所、名所、专业所,特别是公司化的律师事务所从业,但是他们却处于“初学三年、天下无敌”的状态,觉得自己比谁都懂得多,好高骛远、高不成低不就,让他整理个材料脸拉得比长白山还要长,半天也整不出个所以然来。老律师半小时就能写完的法律文书,两天写不出来。好不容易憋出来后,修改一二次就拒绝合作。所以,这是一群最不好使唤和调教的人,笔者的态度是把这群人扔到大海里去,让社会的风浪把他们的锐气和棱角好好打磨一下,如果能缓过劲来说不定真是个人才。

2、3-5年,这一群律师属于“再学三年、寸步难行”之流,而且经过社会和市场的打磨,会走向两个极端。一类被社会折磨得走向极端和叛逆,进入人生的第三次叛逆期(职业叛逆期),而且叛逆上了瘾了,这类人极具有攻击性,挑人刺、挑人毛病的本事一流,调子很高出手很低。但这样的人几乎已经失去学习能力,也很难与人合作。还有一类人会很快从叛逆中走出来,在社会的磨练下变得清醒和勤奋,知道一切都需要从头再来,从零开始。在十几万律师大军中,也只有这一群人最适合组建团队,而且成长最快。问题是要解决团队的长期投资、发展战略、业务方向等问题,说白了要激活团队,找到市场。

3、5-10年的律师,这一群律师无论业务和资源都开始走上正规,业务收入也逐年上升,小日子越过越红火。在现在的环境条件下,“衣带渐宽终不悔”者似乎还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专业性很强律师参加团队的意愿还是比较强烈,其它从事传统诉讼业务的,参加团队的意愿相对就比较低。所以,对这群律师加入团队,还要有选择性。

4、10-15年的律师,这是大多数律师职业生涯中发展的鼎盛和高峰时期,这一群律师组建和参与团队的意愿往往比较弱,充其量只愿意找几个助理和帮手而已或者自己另立门户,开办个律师事务所。总是来说,这是一群宁做鸡头也不做牛尾的人,所以是最不适合组建团队的一群人。即使他单独有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也不适合与这群人合作,因为按照中国人传统的思维路径,这群人真正追求的目标是称王称霸,而不是真的为团队共同的发展着想。

5、15-20年的律师,这群律师大都已经功成名就了,大都过了不惑之年或知天命的年龄,长期的律师职业生涯也会严重的心理疲劳和精神疲劳。这一群律师合作意愿比较强烈,但参与和组建团队的意愿不是很强烈,但合作的意愿还是相对比较强烈,因而可以作为团队的协作或合作成员,充分享受资源带来的财富和快乐。当然其中也不乏有远大抱负和精神追求的人,笔者也勉强可以算其中一员吧。

6、20年以上者,这一群人大都廉颇老矣,大都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但是他们的人生阅历和经历可以作团队宝贵的财富,而且这一群人在行业和社会中德高望重,该有的都有了,不该有的也不惦记了,心态相对都趋于平和,比较容易合作和相处。如果其中有再创伟业想法的人,将是律师业的宝贵的财富和资源。这一群人,起码是团队争取的资源。

以上是从执业年限上作的分类,如果从年收入的角度来分类:

1、年收入在5-10万元以下者,这类人参与团队的意愿比较强烈;

2、年收入在10-30万元之间者,这类人参与团队的意愿已经模糊不清,参加团队的意愿随着年收入的增加而递减。

3、年收入在30-50万元者,几乎没有参加团队的意愿,或者说很弱,甚至脱离团队的欲望很强烈。

4、年收入50-100万元者,自己组建律师事务所或担任合伙人的意愿比较强烈,但目标是为了多赚钱,或者为了名,对真正的团队似乎兴趣不大。

5、年收入或资产在100万元以上者,这一群人最好不要邀请他们参加团队。因为他们对财富追求又进入一个更高的台阶,100万元充其量才是有钱的门槛标准,人在这个阶段处于欲望大暴发的阶段,大有“挡我者死、逆我者亡”的霸气,所以还是让他把钱赚够了再说。

6、年收入或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者,这算是真正的有钱阶层了,这群人要么利欲熏心,要么明哲保身,对行业或社会有返哺之心者,百中有之一、二则是大幸也。兵马未到、粮草先行,组建团队是需要投资和投入的,而且有一个相对漫长的培育期,如果没有先富起来的人参与投资一切都无从谈起。

上述两组数据对比后发现,律师业似乎要在千万以上收入或财富者与执业只有三五年收入在十万元以下的律师才是最佳搭档和组合。有此心无此力者也组建不了团队,有此力无此心者更组建不了团队。

去年,笔者在广州,知悉一个正在筹办中的规模律师事务所的情况,新的机制几乎把律师业现有的利益分配模式都有机地组合在一起了,笔者也借此机会把自己多年来的所知所想,毫无保留地告诉对方。毕竟同道者为朋,不管是谁只要对律师业有一份爱心和真情的,笔者都会毫无保留地把知道的一切奉献出来。

其实,近几年来,深圳的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建设和律师的“团伙”尝试一直都在悄悄地进行之中,笔者也一直都在跟踪和观察,而且笔者也打算在今年全面开始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化、专业化的尝试和实践。在此笔者真诚地欢迎有此同心者相互交流、共同发展,为深圳的律师发展探索出一条路来,同时也为中国的律师发展开辟出一条全新的路子来,虽然话说得有些大,但深圳的律师应该有这样的使命和抱负。


作者:邱旭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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