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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与实践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律师行业的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之相随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文化建设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有人将律所的业务比作一块块砖,将文化则比作泥沙,只有一块块质量过硬的砖和粘和力适合的泥沙相结合,大厦才能完美。可见,文化建设对于一个律所尤其是对于一个新成立的律师而言,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他不仅关系到整个律所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持久力,是律所稳步前进和长远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也关系到整个律师行业和律所自身的健康发展,是法治社会进步的需要。因此,新建律所文化建设值得重视,更应该得到重视。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新建律所文化建设应该与时俱进,紧紧围绕时代主题,把握时代精神,体现时代内涵,并立足行业发展,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一种蕴含律所个性的和谐社会,从而推动律所健康稳定发展。
一、目标定位是新建律所文化建设的首要问题
目标定位是新建律所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在律所成立前后,律所合伙人和律师都会根据自身的价值判断及执业经历考虑成立律所的意义、目的和价值,以及律所的发展方向,然后在此基础上确立一个发展战略,包括律所定位、执业理念及发展目标。
关于律所定位,一般是律所根据自身的专业水平、人力资源、服务特色等来确定律所特长及核心竞争力,然后在此基础上找准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确定律所主导服务方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增值服务。就新所而言,发起合伙人的价值观、职业背景及方向、行为准则等都会对律所定位产生重大影响,它们往往构成了新所文化建设的雏形。因此,发起合伙人在选择合伙人时通常首先会考虑是否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事业追求,相同的执业经历和感兴趣的专业方向、领域。试想一下,如果一位只对婚姻法律事务感兴趣的律师和一群专注于商业客户的律师合伙的话,他们之间较难在服务定位上找到共同点,也很难继续谈共同的律所文化建设。而当一群多年来长期在公司、企业提供民商事法律服务的律师齐聚一堂时,由于大家对相同的客户群及需求都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和全面认识,在专业领域上各有所长,当具有共同价值取向和事业追求时,彼此之间很容易达到共识,并愿意为此共同努力。
律所定位明确以后,已奠定了律所文化健康发展的基础。但要保证良性发展态势,接下来则是要紧紧围绕律所定位来设定经营理念和发展目标,律师是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执业理念的专业人员,这是律所与其他组织机构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点,在此基础上,律所可根据自身专业定位增加服务观念,以丰富经营理念的内涵。律所目标的设定就像在大海中航行船只的目的地,只有目的地明确,船长、大副、水手们才可能朝同一个目标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律所的目标既有远期目标.也有近期与中期目标,远期目标不宜太大,特别是要谨慎提出数字概念.避免给人虚夸印象;近期目标一般3至5年,中期目标可为5至8年。目标的设立应听取合伙人意见,实事求是.第一年的目标设定关系到合伙人乃至全所的信心,所以第一年的目标可在预期上适当调低,这样,让大家在一种轻松的状态下工作,充满信心。对于新所,信心是最重要的,在遭遇困难时能正确对待,不盲目动摇和怀疑,所以说“充满信心地上路.远胜过到达目的地”。
二、制度建设是新建律所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一个律所即便成立初期人数不多,但为保障律所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和律所正常运转,首先就必须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用制度来规范各合伙人、律师、行政人员、财务人员之间的行为,让大家有章可循,适法适度,从而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大大提高全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保证制度的执行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索:
一是制度的设计应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尊重人、关心人、体贴人的人本精神。其不仅仅只是约束和规范所内人员的行为准则,更重要的是能够调动和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为制度最终是要靠全所人员共同落实并参与执行。这需要大家首先在思想上、意识上认同并愿意接受制度的内容,并认识到制度实施的好处,积极主动地维护,最终形成习惯,避免制度形同虚设。新所制度的建设一般从行政制度开始,因行政机制的制定一般比较容易,所以可先将草拟好的各种行政制度提交合伙人会议讨论。一方面,能让合伙人之间在讨论中看到其他合伙人思考问题的宽度和深度,自然形成对其他人意见的尊重;另一方面,能让合伙人了解他人的沟通方式与习惯,彼此适应,为讨论下一阶段容易引起争论的业务合作模式、分配机制、人事制度等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为合伙人“求大同,存小异”创造良好的合作氛围。
二是制度的设计可适当超前,尽量找到一些与本所定位相似并发展成功的律所的制度作为借鉴和参考。如本所在起草制度时,借鉴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和湖南省司法厅律管处、省律师协会选登的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及律师指引参考文本,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这些被选登的制度,凝结了优秀律师事务所成功管理的精华,是其成功的因素之一。湖南律师行业发展有自身特点,但其发展方向是一致的,保持一定超前就保证了制度在一定时期的不落后;另一方面,借鉴这些先进制度,而非由合伙人“摸脑壳”想当然地形成,其权威性大大增强,在合伙人对关键问题出现分歧时,大家均比较容易接受他人已有的经验,有利于达成一致。
三、人本管理是新建律所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先进的,开放的管理文化建设是律所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它关系到全所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是律所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律所成立之初,我们就将眼光投向了全国各地的优秀律师事务所,通过参加论坛、参观律所、浏览其网站、查阅资料等各种方式学习成功管理之道。我们发现:成功的律所无一不重视律所文化建设,无一不重视律所管理。这也是我们从新所开始就重视文化建设、重视律所管理的重要因素。
1、建立分享文化。业内人士多次撰文提出律师职业的个体性和孤独感,恐怕与我们这个行业不重视分享文化有很大关系。就新所而言,建立分享机制不能仅停留在意识上.必须在设计管理模式、制定具体制度时充分考虑.管理者必须身体力行,在各种场台、各种利益面前贯彻分享文化,职位越高的管理者越应当贯彻到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分享。建立合作与利益分配机制.大家可以分享业务、分享收益,更多的是通过合理机制促进律师在合作中相互了解,通过了解促进合作,通过合作分享彼此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知识,从而相互学习和进步,有利于事务所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2)知识分享。建立每周固定学习制度,通过学习专业理论、执业技巧,每位律师将所掌握的知识精华在学习过程中展现给大家。提倡开放的学习风气,要求不保守,不怕“无知”。我所每周四晚上的学习成为了大家分享知识的快乐时间.这样可以在所内快速地建立起专业氛围。(3)信息分享。分享的一个前提是有效交换,法律行业的信息交换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事务所内设立了网络共享空间,事务所将一些重要文件放入空间,律师们可以将自己获得的信息上传到共享空间,在内部形成一个信息分享平台;每季度编印一份《启天法讯》,其包括“走进启天”“启天动态”“法律咨询”“社会热点”.“启天说法”、“启天信箱’’等栏目,通过这种有形载体与外界建立分享机制,通过分享文化而产生事业的共鸣。有了分享氛围,事务所会增加生气,有利于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律师的健康成长,团队文化则在自然而然中产生。
2、建立团队文化,加强团队化管理,这是律所文化建设的基本精神。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决定了客户需要深层次、高效率、宽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无论我们怎么学习,我们不得不承认个人知识的局限性和个人能力的有限性,建立团队文化确实对大家均有好处。我们的做法是首先让大家直接看到团队合作的好处,在一例具体的业务中,通常会由业务来源人根据业务类型决定是否承办该业务,或决定与谁承办该业务。客户一般由至少两位专业律师接待,如果是复杂的业务,可能会由3位或4位律师接待。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客户建立委托信心,而且使事务所的人力资源得到了良好的分配,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工作变得紧张、有序,使律师在合作的过程中感受到团队的力量,感受到工作的快乐,有利于律师身心健康。
另一方面,团队合作对于年轻律师的培养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年轻律师作为事务所的后备力量,是事务所长远发展的希望所在。通过这种合作机制,他们在资深律师的带动下不断成长,逐步发展成为事务所的主力军。
3、建立开放的沟通文化。律所是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是律所法律服务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律师之间沟通的时间和空间都十分有限,所以必须在所内提倡一种“直率的、有效率的”沟通方式,强调对律师意见的重视,强调“对事不对人”的观念,这样律师沟通时重点考虑的不是“如果我这样说,对方会如何想?这样说会不会得罪人”,而是考虑“我这样说对事务所的工作有没有意义”,久而久之,在事务所形成一种开放的氛围,可大大减少律师在人事上的摩擦和不必要的多虑。同时律所的主要人员是律师,在执业时无高低之分,所以要求在承办具体业务时大家要有开放的心态.无论资深律师还是年轻律师,只认水平,不迷信资历,这样充分保证事务所的专业性,保障了客户的利益。强调管理的服务性,强调内部服务,弱化行政管理色彩,尽量让每位工作人员感觉到人性化的管理和应有的尊重,使之从内心深处对律所产生一种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律所视为自己奋斗的事业平台,在共同努力实现律所发展目标的同时,也不断促使自己成长。
四、形象建设是新建律所的外在表现
新所品牌形象的塑造是律所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专业品牌和形象品牌两方面。在专业品牌方面,既要立足于本地经济的发展,也要抱有一种开放的态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律所服务品质.律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树立专业形象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其作为一种社会主体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因为其不仅可实现律所和律师个人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承载着“用法律防范风险.用服务创造价值”的社会重任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历史使命。从而达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因此,律所都要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不断扩大律所的影响力,这样可能会为律所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达到一个共赢的局面。我所成立以后,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搭建的平台,积极为本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日常和专项法律服务,专业的服务和敬业精神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肯定,为小企业服务的工作被《长沙工业》刊登和报道,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专业形象。在形象品牌方面,委托专门的机构根据律所的定位、理念设计了商标等,并将统一的设计运用到律所办公室装修风格、业务合同、事务所函、文件、传真用纸、信封、名片等方面。对外塑造了统一的、鲜明的法律服务专业化、团队化形式.同时也增强了事务所人员的合作荣誉感和凝聚力。
律所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需要律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长期探索和实践。作为新建律所,我们认为,好所一定有好的律所文化,好的律所文化一定会促进事务所管理,好的管理一定会带来事务所发展。为了共同的律师事业,我们别无选择,把握“新所”这一历史性的机遇,加强律所文化建设,是通向成功的起点。

<P><FONT color=#0000ff>建立科学的法律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必须规范事务所的操作,实施信息化系统是事务所主要途径,详情请查看:</FONT>http://www.de1000.com/lqglxt/hhb_jjwt.asp


文章来源:http://www.hnlx.org.cn/index.php/conent/index/nid/3510/ci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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