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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律师的路 让别人说去!

走律师的路 让别人说去!

我是一名法律服务者,纵看法律行业已有10余年,在当事人看来衡量好律师和坏律师的标准看的只是结果,但又有谁会知道官司过程才是耐人寻味的啊!

什么是好律师,什么是坏律师,我想,这是个见人见智的问题。通常的人,都认为能够为自己达到目的的律师,就是好律师,过程当事人是不会去想的,也不需要去想,因为花钱请律师,就像花钱获得一次消费旅程一般,等价交易,平等自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律师在完成当事人的代理事务时,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讼,都必须完全符合当事人的意愿,否则,就容易沦为下一个客户口中的“坏律师”,每年律协90%的所谓投诉,都是来源于此。

因此,律师的好坏是由客户说了算,是市场说了算,是经济说了算,在经济决定上层建筑的时代,法律这个上层建筑中的粉饰工程,当然也是不例外的。既然律师的好坏不是咱律师说了算,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但我可不这样认为,因为咱律师在中国还算是个体面的职业,风光的背后是如何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律师是如何看待自己,看待自己的职业光环,看待自己的人生价值,我想每个律师都要具备这么一种心态“走律师的路,让别人说去!”

接到案子后,立案是律师接案后的第一项重要工作,因为立案是否成功,是客户评价你的能力决定性的关键,如果案件立不了,无论你之前如何花功夫在嘴皮上告知当事人为什么要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又可以获得什么等等,都是白费功夫,徒劳无功的。立案表面上看好像很容易,其实是非常考察律师的基本功底的,别的不说,就说时效问题吧,有的当事人根本不知道时效是什么,当然在发现需要找律师时,才想到自己是若干年前就发生的事情,在无奈之下,在千百个不愿意之下,才想到了律师,因此,律师在第一次接待当事人时,首先就要从当事人的陈述中发掘符合立案条件的具体要素,我个人归纳为时间、人物、地点、事情,如果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不接?说这样的话,是因为你还没挨饿,如果你饿了,还可以有选择的余地吗,而且,当事人找一个律师也不容易,因为我们的当事人都是非常智慧的,货比三家,找到了您,还要你获得当事人的信任,觉得你是个好律师,他才会愿意为你的代理行为付出你需要的报酬。

因此,别说你行不行,你不行也得行,这样你才能成为当事人心目中的好律师。无论你的执业道路是多么的坑洼不齐,遇到多么的困难,我也希望成就了高尚职业的您不要放弃自己的路,走律师的路,让别人说去!


文章来源:找法网 小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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